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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科技奖励机制 激发青年人才创新活力

发布时间:2025-05-14 作者:景安磊 尚兴娟 张兆麟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

◎摘  要  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是中国特色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青年人才职业早期发展、激发青年人才创新活力、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通过对298项社会科技奖的分析发现,奖励对象多数覆盖青年人才,奖励范围以某个学科领域的专项奖为主,奖励的公认程度和奖励力度存在明显差异,影响力和社会声誉正在逐渐壮大。同时,青年人才获奖比例尤其是女性获奖比例仍然偏低,获奖群体主要来自高校,以正高级职称为主,部分青年人才获得了两项以上的奖励。用好社会科技奖指挥棒,需要进一步提高青年科技奖层次和覆盖面,为青年人才提供更多配套支持和持续发展机会,增强奖项专业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

◎关键词  社会科技奖;青年人才;科技成果评价

青年科技人才是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202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强调,“加快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分类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完善激励制度,释放创新活力”[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更好保障青年科技人员待遇”[2]。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到,“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发展”[3]。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简称“社会科技奖”)是指国内外的组织或者个体,利用非财政性经费,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经常性科学技术表彰。该奖项旨在表彰并奖励在基础探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活动中,为推动科技进步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或团体[4]。社会科技奖是中国特色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众所熟知的各级政府科技奖相比,社会科技奖的奖励范围更大、经费来源更多样、奖励周期相对灵活,能够解决当前科技奖励资源不足、激励面窄等问题,满足不同层次科技创新成果社会认可、人才激励等需求,在支持青年人才职业早期发展、激发青年人才创新活力、促使更多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社会科技奖的现状分析及主要特点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发布的“社会科技奖励目录”(2020年、2021年移除了2项奖励)[5],以及通过公开资料搜集新增的美团青山科技奖、钟南山青年科技创新奖和阿里达摩院青橙奖,截至2024年6月,我国共有社会科技奖298项,其中约70%的奖项是近20年间设立的。

1.我国社会科技奖发展现状

从设奖主体看,由学术团体、行业协会(联合会、委员会、理事会、促进会)设立的奖项有216项,占比达72.5%;由企业(公司和研究院有限公司等)设立的有42项,占比14.1%;由基金会设立的有30项,占比10%;由个人或其他社会力量联合设立的有10项,占比3.4%。

从奖项设立时间看,实施20年以上的奖项有88项,占比29.5%;实施10年至20年的奖项有135项,占比45.3%;实施10年以下的奖项75项,占比25.2%;2012年以来设立的奖项有90项,占比30.3%。其中,1983年设立的“中国化学会青年化学奖”,是新中国首个社会科技奖[6],专门面向化学基础及前沿研究、化学应用及工程工业化学教育等领域,且候选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2023年已有372人获得此奖。

从奖金额度看,大部分奖项的奖金为10万元及以下,少部分为50万至100万元,个别奖项的金额较大。比如,2016年设立、有“中国诺奖”美誉的未来科学大奖,其生命科学奖、物质科学奖、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奖等三个单项奖的奖金分别为100万美元,是目前我国奖励额度最高的社会科技奖;1994年设立的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的奖金是100万港元,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分别是20万港元;2018年设立的科学探索奖奖金是300万元(分5年颁发);2018年设立的阿里达摩院青橙奖的奖金是100万元。

从奖项领域看,奖项涵盖了自然科学的大部分领域,包括数学与物理类、化学与材料类、生命科学与医学类、天文与地学类、信息科学与工程类、新兴交叉科学类等基础科学及前沿技术领域,主要以人才链与创新链为线索,涵盖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工程应用与商业推广等类型。

从提名方式看,大部分奖项为每年评选一次,主要采取由承办单位审核通过的提名人推荐和个人报名两种方式。比如,未来科学大奖各奖项的候选人由审核通过的提名人提名产生,不接受个人申请与社会推荐;何梁何利基金设立的三个奖项的获奖候选人须由评选委员会选定的提名人以书面形式推荐;科学探索奖有专家提名和自由申报两种方式。

2.我国社会科技奖的主要特点

第一,奖励对象多数覆盖或仅限于青年科技人才。多数社会科技奖将候选人年龄要求设置为40—45周岁,个别奖项如中国化学会青年化学奖要求的候选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主要奖励群体面向青年科技人才。有些奖项虽然覆盖了更广的年龄段,但也专门设立了青年科技奖,有的还充分考虑了女科学家的生理特点和养育子女的时间耗损等因素,将女性参选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甚至有专门面向女科学家群体的奖项,如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此外,还有一些社会科技奖的目标群体覆盖了高校优秀在读学生,比如1996年设立的王大珩光学奖,至今共评选出39名中青年科技人员奖获奖者和381名学生奖获奖者。

第二,奖励范围以某个学科领域的专项奖为主。社会科技奖的覆盖领域比较广泛,主要包括数学、物理学、医学、农学、地球科学、信息科学等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科学研究及技术创新等多个领域,如陈省身数学奖、中国地球物理学会科学技术奖、云计算中心科技奖等。同时,社会科技奖体系亦拓展至科技成果转化领域,通过设立诸如产学合作与促进奖、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等,全面覆盖科技创新链条中的关键环节。此外,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需求及应对特定挑战,社会科学奖还设立了一些新型奖项,比如,自2022年起,科学探索奖增设医学科学领域奖励,2020年增设了专注于医学与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的钟南山青年科技创新奖。

第三,奖励公认程度和奖励力度存在明显差异。在公认程度方面,如未来科学大奖、科学探索奖、何梁何利基金奖和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等正在获得社会和科技界的广泛认可。同时,部分奖项由于设立初衷的多样性,存在定位模糊、奖项重叠、评审透明度不足及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社会公信力。在奖励力度方面,由于设奖单位的经济实力与资助意愿不同,奖金数额差异也十分明显,有高达100万美元的未来科学大奖,也有只发获奖证书或几千元奖金的奖项。

第四,社会科技奖的影响力和声誉正在逐渐壮大。当部分由社会力量设立的奖项机构获得推荐国家科技奖项的官方资格后,可以直接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交国家三大科技奖候选项目。据科技部发布的权威数据统计,2020年度,由社会科技奖的设奖者或承办机构推荐的55个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这一数字占据了当年国家科技奖总数的26%。进一步分析发现,这些获奖项目中,技术发明奖类别有17项,占比接近四成(39%),而科技进步奖类别则包括38项,约占其总获奖数的三分之一(31%)。由此可见,社会科技奖已成为国家科技奖励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社会科技奖青年人才获奖情况分析

基于当前数据的可获取性,本文选取了部分社会科技奖进行了统计分析,重点关注获奖人数,获奖者的所在单位、性别以及职称等方面的情况。

1.青年人才获奖情况

通过对青年科技人才在社会科技奖项获奖人数上的数据分析,并结合第四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现状调研的深入剖析,发现35岁及以下年龄段的青年科技人才奖项占比显著低于其他年龄群体,尤其是作为首要贡献者(即第一完成人或项目主持人)的比例较低,这一现象凸显了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在科技奖励体系中的相对边缘化的状态。例如,在詹天佑铁道科学技术奖中,青年获奖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30%;在光华工程科技奖中,青年获奖人数占获奖总人数的20%。这些数据表明,青年科技人才,特别是35岁以下、处于职业生涯早期的青年科技人才获奖比例有待进一步提升。

2.青年人才获奖者单位归属

就青年获奖者所属机构类型而言,高等教育机构中的教师群体是主要获奖力量,除特定奖项外,来自高校的青年科技人才获得了超过半数的奖项。特别是以达摩院青橙奖为例,其获奖者中有九成来自于高校。科研院所的获奖者分布则展现出相对均衡的态势,其占比大致维持在20%至35%之间。相比之下,企业界的获奖者占比较低,其中,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奖中企业获奖者比例最高,达到约18%,而在其他奖项中,这一比例更低,且主要集中在中央管理企业和国有企业之中,民营企业科技人才获奖者较少。

3.青年人才获奖者性别分析

从性别角度看,女性获奖者在科技奖项中的比例普遍处于较低水平。除了限定申报群体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中国女医师协会五洲女子科技奖外,其余奖项中女性获奖者的占比均未跨越四分之一的临界值,这表明社会科技奖奖励体系中存在着明显的性别差异。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青年科技奖与钟南山青年科技创新奖在女性获奖者比例上相对较高,接近四分之一,这可能与这两个奖项在候选人年龄及所属科研领域的特定要求有关。反之,在科学探索奖、陈嘉庚青年科学家奖、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奖等其他奖项中,女性获奖者的比例则显著下降,仅维持在十分之一左右,进一步凸显了在社会科技奖励分配中性别分布的不均衡性。

4.青年人才获奖者职称分布情况

鉴于不同奖项在公开获奖者具体信息方面存在的差异性,特别是部分奖项仅公开了获奖者的所在机构而未详尽列出其职称信息,故对获奖者职称等级的分析仅限于那些提供了详尽职务信息的奖项。整体而言,即便这些奖项的初衷和主旨是为了表彰和奖励青年科技人才,但其获奖者的职称构成仍以正高级职称为主导。以陈嘉庚青年科学家奖为例,最近三届获奖者无一不持有教授或研究员这一高级别职称,反映了该奖项对资深青年科研人员的偏好。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青橙奖这一特别聚焦于年轻科研工作者的奖项中,中级职称获得者占比约为一成,副高级职称获得者接近四成,而正高级职称获得者则占据了“半壁江山”。

5.青年人才多重奖项获得情况

经由获奖者姓名及所属单位信息的交叉比对,结果显示约有11%的青年科技人才荣获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社会科技奖。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整体获奖群体中,女性获奖者的占比相对较低,但在那些荣获三项及以上科技奖励的群体中,女性获奖者却占据了高达三分之二的比例。此现象或可归因于如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等特定奖项的设立,这些奖项为杰出的女性青年科技人才提供了额外的展示平台与获奖机遇,从而促进了其科研成就的多维度认可。此外,考虑到女性在科技奖项评选中可能面临的挑战与偏见,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或专家提名时,可能更加倾向于推举那些已在前期获得过其他奖项认可的女性科技人才,以此作为对其科研能力与贡献的肯定,进一步推动了女性在科技领域内的成就累积与影响力提升。

创新社会科技奖激励机制 激发青年人才科研活力的举措

社会科技奖既是中国特色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代表各界对科技成果做出社会评价的制度安排,可以让更多优秀的青年科技人才得到专业认可、获得合理回报、释放创新活力。创新社会科技奖激励机制,需要进一步提高青年科技奖的层次和覆盖面,为青年人才提供更多配套支持和持续发展机会,增强社会科技奖的专业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

1.提高社会青年科技奖的层次和覆盖面

第一,鼓励支持社会科技奖重点奖励青年人才。创造有利于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使一些社会科技奖成为青年人才有期望、能期待的努力目标,最大限度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通过“雪中送炭式”的奖励,帮助青年人才稳定职业预期,克服职业生涯早期的发展瓶颈,尽快帮助他们崭露头角、脱颖而出[7]。进一步强化社会科技奖对青年人才的激励作用,给予青年人才更多担纲领衔的机会,对女性青年人才予以倾斜支持,积极为她们解除后顾之忧,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更多巾帼力量。第二,强化社会科技奖的使命担当。奖励导向更加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奖项设置更加侧重创新性和前沿性,突出科技奖励对青年人才的引导示范作用,更好地激励青年人才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功立业。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强化政治引领,树立正确价值观,弘扬科学家精神,增强社会科技奖的时代性、导向性、针对性、时效性。第三,通过定期评估和不定期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具体而言,进一步强化对项目基本信息、年度进展报告以及评奖过程规范性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评估指标,引导社会科技奖励机制沿着健康、规范的轨道发展。同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针对不规范的社会科技奖进行清理整治,维护奖项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塑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和环境氛围。

2.为青年人才提供更多配套支持和持续发展机会

第一,深入实施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专项计划。鼓励支持由所在单位对获得社会科技奖的青年人才提供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赋予获奖者更多的科研自由度和决策权,增强其在科学探索中的主动性和创新力。探索对社会科技奖获得者按照一定比例减免个人所得税,进一步提升获奖者的成就感和获得感。第二,发挥好青年获奖者的决策咨询作用,倡导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等积极推荐在科研前沿领域表现卓越、责任感强且信誉良好的青年获奖者,进入国家级科技评审专家库、国家科技规划(含专项、基金等)及项目导向制定专家团队,以及科技评审、人才培育与科技奖励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在高级别的科技战略咨询机制及各级学术组织中,可根据实际需求设立青年专家委员会,破除职称与年龄的传统界限,鼓励青年获奖者深度融入学会组织的战略决策与运营管理之中,促进科技治理体系的年轻化与活力化。第三,健全促进青年人才成长的全链条支持机制。立足青年人才的职业生涯全周期,支持设奖单位对获奖者进行接续培养和跟踪评估,对后期取得优异成果的群体加大支持力度,从而突破停留于单个项目、单项成果的激励局限,确保奖项在更长期间内发挥持续激励效应。第四,进一步发挥社会科技奖的激励扩散效应,以奖项为牵引,为获奖青年人才搭建交流平台,如推荐担任相关机构重要职务、参加高层次研修班、入选重大人才计划等,为其与资深专家、学界同行、行业企业充分交流合作创造条件,营造开放共享包容的合作生态圈。

3.进一步增强社会科技奖的专业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

第一,凸显少而精的设立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奖过程,严格控制授奖数量和比例,健全社会科技评审机制。秉持分类评价理念,加快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水平和实际贡献为核心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8]。在评审过程中,引入同行评审、匿名评审、多元主体评审等制度,确保评审的专业性和客观性,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引导支持部分有基础、有认可度的奖项向国际化方向发展,培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奖项。第二,选择在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日期、由重要嘉宾为获奖者颁奖。比如,一些社会科技奖可以选择在国庆节、青年节、妇女节、教师节等重要纪念日,邀请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著名科学家、行业领袖等为获奖者颁奖,以此提升奖项的权威性和获奖者的荣誉感。第三,探索设立由国家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联合发起的奖项。在国家奖评选过程中,适当向获得社会科技奖的青年人才倾斜,进一步增加其推荐比例和机会。充分利用社交媒体、网络平台等现代传播工具,将青年获奖者的故事、研究成果和创新精神传播给更广泛的受众,吸引更多人关注和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24-6-25(2).   

[2]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N].人民日报,2024-07-22(1).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N].人民日报,2025-1-20(1).   

[4]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Z].2023.  

[5]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社会科技奖励目录[EB/OL].https://www.nosta.gov.cn/pc/zh/shkjjl/jlmu/335.shtml.  

[6]吴善超,石磊,梁春晓.我国社会力量科技奖发展现状、困境与对策[J].今日科苑,2023(8).  

[7]黄园淅.当前我国面向青年的科技奖励现状分析[J].中国科技人才,2022(1).  

[8]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EB/OL].https://www.gov.cn/xinwen/2021-08/02/content_5629039.htm.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2023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高等职业教育‘三融’发展体系优化和推进路径研究”(BIA230207)的研究成果]

【作者:景安磊 尚兴娟 张兆麟,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原载2025年第7期《中国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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